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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行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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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中心搭建“市—县—校”的三级体系,带动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有效的开展。

1、一级:市中心
(1)专家指导委员会
由省、市精神科知名心理医生和华北电力大学、河北大学、河北农业大学、保定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心理学教授组成,负责业务指导,解答疑难问题。
(2)协调研究组
由教育系统优秀心理教师组成,负责及时掌握全市的心理健康教育情况,并向上级报送;组织教师的培训交流活动,提升专业素养,带动心理健康教育科学规范开展。下设小学、初中、高中(含职高)三个部。
2、二级:县级分中心
由各县(市、区)的优秀心理教师组成,负责及时摸清本辖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情况,并向上级报送;结合上级要求组织本辖区教师的培训交流活动,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,带动本辖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规范开展。
3、三级:学校咨询(辅导)室
由各学校的专兼职心理教师组成,负责根据上级要求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,组织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组织功能:1、协助领导小组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;
2、提出心理健康活动专业化要求,确保科学规范推进心理健康教育。
3、组织协调人员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;
4、选拔、培训、考核、督导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;
5、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,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培训、交流等活动;
6、针对不同的年龄特点和地域情况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、团体训练、拓展活动等;
7、及时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普查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;
8、定期组织开展案例分析、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、论文等心理健康教育评优活动,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开展。
9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考核标准,每学年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。